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图书馆恢复开馆的公告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6-08 15:51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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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青龙满族自治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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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,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恢复有序的生产生活秩序,根据文化和旅游部《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恢复开放工作指南》(公共函〔2020〕1号)、河北省委和省政府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若干措施》、《河北省公共文化场馆(站)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本馆实际,主管部门批准,青龙图书馆61日恢复开馆初级阶段实施部分区域限时限流预约服务,具体公告如下:

一、开馆时间

每周面向读者开放,其中四下午闭馆,内部整理,全面消毒入馆可借还图书和办理读者证,暂不提供馆内阅读服务。为保护未成年人,暂不对未成年人开放,少儿图书由家长代借代还。具体时间如下: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14:30—16:30

二、进馆须知

1.开馆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人员限流措施,读者入馆需提前1通过电话预约(预约电话0335—7862894),或图书馆公众微信平台预约,为避免人员聚集,每天进馆人数不超过30人。

2.所有到馆读者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,登记本人身份证及电话等信息,扫码或出示河北健康码后有序进馆。体温超过正常温度,我们将积极采取应急防控措施。进馆后如遇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,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,进行应急处理。

 3.进馆后须全程佩戴口罩,其他读者保持安全距离1.5米借还手续完毕后自觉及时离馆,馆内工作人员也会做出必要的善意提示。

4.为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,暂不对未成年人开放,请入馆读者不要携带青少年儿童进馆,少儿图书可由家长代借代还。

5.疫情防控期间,我馆将加大线上服务,通过我馆移动图书馆、微信公众号提供数字资源等服务,暂不举办线下讲座、培训、读书活动等人员聚集活动。

6.在我馆疫情防控闭馆期间和复工开馆初级阶段,读者文献逾期均不按违约处理,处理逾期图书截止到8月1日。

三、馆内安全防控

1.开馆前馆内全面消毒,馆内全部图书、全部电子设备进行消毒杀菌;

2.对读者每日归还图书,统一进行消毒后上架;

3.开馆后每天定时通风、消毒,对馆内所有阅览桌椅、地面、卫生间和电子设备等定时消毒,保持环境卫生安全。疫情期间,我馆将最大限度为读者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,敬请各位读者与我们一起打造安静文明的公共空间!感谢您对龙县图书馆的理解和支持,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满族自治县图书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5月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