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时期的战争是非常讲究规则和礼仪的,战争的形式其实更类似于一种竞技,就相当于现在的篮球赛、足球赛一样。从性质上来说春秋时期的战争只是争霸战争,目的是比高下,取得胜利使对方屈服,而不是消灭对方,夺取其财富。
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。”春秋时期祭祀有着诸多繁琐的礼仪细节,但令人意外的是打仗也像祭祀一样,也有很多规矩需要各国诸侯们共同遵守。其最大特点是每场战争的伤亡数目一般都不大,清人顾炎武在研究春秋战争后说:“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 ,车战之时未有杀人万者。”因此春秋时期的战争可以看作是一种贵族化的战争。
在春秋时期能参加战争是一种荣誉,所以参战的必须是贵族,最低是“士”,“战士”这个词就因此而来。至于平民和奴隶那是没有资格参战的,他们只能参与战争的后勤保障工作。直到春秋后期秦国执行了征兵制,诸侯们纷纷效仿,平民和奴隶才因此可以通过战争来改变命运而大量的参与了战争,从而取代贵族成为了战争中的主要有生力量。春秋时期的战争是极其讲究礼仪风范的,以现在的眼光来看,有些原则显得极其“幽默”而不可思议。
一:两军交战,不斩来使
两军交战,不斩来使是古代战争的一个主要旋律,这个不成文的规定,一直在中国乃至世界流传。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一个规定,是因为两国虽然在打仗,但是彼此都会为自己留下一个退路,而不是一条道走到黑。使者作为一项危险而又特殊的职业,担负着两国外交的事务,如果哪个国家破戒,将使者斩杀了,必然会让敌人更加痛恨自己,最终只能鱼死网破,而且还不能落下一个好名声!
二:“不加丧,不因凶,重伤不二攻”
三:师出有名,尊国君
四:不鼓不成列
对方没摆好阵势不可以打别人。宋襄公就是因为坚持这个原则吃了个大败仗,被后人形容像猪一样愚蠢。春秋时以车战为主,因此必须选择好一处平坦开阔的地点,双方约好时间,大致同时抵达,等列好队伍之后,鸣起战鼓,驱车冲向对方。这就是所谓的“结日定地,各居一面,鸣鼓而战,不相诈”。周襄王十四年十一月初一,楚宋两军相遇于宋国边境的泓水(古河流名),宋军驻屯于北岸,楚军自南岸开始渡河。宋襄公不顾谋臣子鱼的建议,坚持不半渡而击,待到楚军全部渡河后,宋襄公又坚持非要等到楚军完成列阵之后方开始攻击,结果惨败,身受重伤。不久死去,宋国由此失去了争霸的实力。
五:“百步不追”
逃跑百步不追
六:约战“疆场”可以“免战”
春秋战争中还规定不能破坏民生和经济,不能杀平民,不能杀白发的士兵等等礼仪和规矩。
这种以战争礼仪来规范、指导战争行为的特征,是深深刻上春秋时代的烙印的。因为当时的各大诸侯相互之间要么是同姓,要么有宗族或姻亲关系,大家都是“兄弟之国”、“甥舅之国”。管仲曾经总结道;”诸夏亲暖,不可弃也。”大家既然是一个大家族,都在周天子这个虽然没有什么约束力,但毕竟还是家长的领导下,因此即使发生战争,也一样笼罩着一层温情脉脉的色彩。正如钱穆先生所言: “ 当时的国际间,虽不断兵戎相见,而大体上一般趋势,均重和平,守信义。外交上的文雅风流,更表现出当时贵族文化上之修养。即使在战争中,也不失他们重人道、讲礼貌、守信义之素养,而有的则成为一种当时独有的幽默。”
战争演变到现在,已经不是残酷二个字可以形容得了,除了对士兵的杀戮,对于一切可能成为兵源以及为战争提供支持的平民百姓的杀戮,也是战国以后所有战争最为鲜明的特点。在“兵者,诡道也”的总体原则下,双方斗力,斗勇,斗智,斗诈,结果却是杀敌一千,自伤八百。大型战争后可以说没有一方会成为真正的胜利者。从历史的战争中我们看到,春秋时期的战争观虽然已经毫无价值,但其中的“大智慧”值得我们深思。
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要远大于通过战争获得的局部利益,你死我活不会是未来社会的主流价值,无论强大还是弱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