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11-21 17:30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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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青龙满族自治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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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图书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。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、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,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,请读者遵守如下规定。

    1、树立文明市民形象。入馆读者应衣着整洁、端庄。赤膊、赤脚以及醉酒者谢绝入馆。

    2、保持馆内安全卫生。请勿携带动物及危险品进馆,严禁在馆内吸烟;请勿在借阅区饮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。

    3、请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,并管理好自带物品。

    4、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。请勿在馆内喧哗、戏闹以及张贴广告、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;入馆后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,请勿在借阅区拨打和接听电话。

    5、请勿在馆内睡觉、躺卧,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。

    6、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。损坏、遗失书刊按图书馆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赔偿;损坏电脑、桌椅等按价赔偿。

    7、不得任意触摸、按动消防设施。

    8、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,配合工作人员管理。遇有紧急事件发生,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