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办手续
申办青龙满族自治县图书馆读者证时,请申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,到馆内办证处填写《读者办证登记表》,缴纳100元保证金即可办理,每人只限办理一个读者证。
二、读者证的基本功能
1、每个读者证可借图书1册、期刊一册(过刊)
2、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,期刊借阅为30天。
3、读者借书刊如果到期未看完,可凭读者证或者所借书刊续借一次。
三、可选择功能
1、可借图书2册,期刊2册(需缴纳保证金200元)。
2、可借图书4册,期刊4册(需交纳保证金300元)。
3、如所借图书价格超出保证金额,须补交保证金。(补交的保证金还书时退还读者)。
四、读者证丢失补办
读者证如果丢失或损坏,应及时到图书馆办证处挂失或者补办,挂失前造成的书刊损失由读者自负。
五、退证
读者在办理读者证6个月后,可凭身份证及读者证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,退证时,退还读者所交保证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