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证指南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11-21 17:55:39
  • |
  • 作者:青龙满族自治县图书馆
  • |
  • 阅读次数:7896次

一、申办手续

    申办青龙满族自治县图书馆读者证时,请申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,到馆内办证处填写《读者办证登记表》,缴纳100元保证金即可办理,每人只限办理一个读者证。

二、读者证的基本功能

    1、每个读者证可借图书1册、期刊一册(过刊)

    2、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,期刊借阅为30天。

    3、读者借书刊如果到期未看完,可凭读者证或者所借书刊续借一次。

三、可选择功能

    1、可借图书2册,期刊2册(需缴纳保证金200元)。

    2、可借图书4册,期刊4册(需交纳保证金300元)。

    3、如所借图书价格超出保证金额,须补交保证金。(补交的保证金还书时退还读者)。

四、读者证丢失补办

    读者证如果丢失或损坏,应及时到图书馆办证处挂失或者补办,挂失前造成的书刊损失由读者自负。

五、退证

    读者在办理读者证6个月后,可凭身份证及读者证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,退证时,退还读者所交保证金。